根据城市总体规划,市政府对位于恒源路西侧、云州街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在地块实施依法征收,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,按期对上述地块进行改造,现将上述地块项目用地征收(拆迁)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项目征收(拆迁)范围:
1.恒源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恒源路;南邻规划路;西邻医院用地;北邻现状住宅建筑。
2.云州街北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规划路;南邻云州街;西邻规划路;北邻规划路。
3.魏都大道西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魏都大道;南邻昌荣街;西邻延昌路;北邻规划路。
4.太和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太和路;南邻规划路;西邻永安路;北邻规划路。
5.文盛街北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规划小学用地;南邻文盛街;西、北邻御东总干渠。
6.文兴路西侧棚户区改造地块四至范围为:东邻文兴路;南邻规划路;西邻规划路;北邻云山街。
二、征收(拆迁)人
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由平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(拆迁)工作。通信、电力、燃气、热力、自来水管线等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。
三、上述范围内所有无《规划许可证》《房屋产权证》《土地使用证》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(拆除)。市属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驻同中央、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建筑物不予补偿,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。
四、上述范围内所有国有土地无偿收回。
五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上述范围内严禁各单位、个人的一切新、扩、改建行为,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。
六、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、苗木、坟及土地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携有效证件于2019年5月20日前到所在平城区政府现场拆迁办公室进行登记、核实、确认,并由所属单位、个人于2019年6月20日前搬迁、拆除。
七、各有关单位、个人要顾全大局,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,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(拆迁)工作,确保土地征收(拆迁)工作顺利实施。
特此通告
大同市人民政府2019年4月20日
排名 | 区域 | 楼盘名称 | 动态 |
---|---|---|---|
1 | 平城区 | 瑞湖·天泰苑 | 99 |
2 | 平城区 | 悦城丽景 | 103 |
3 | 平城区 | 悦城帝景 | 122 |
4 | 平城区 | 御龙山庄 | 103 |
5 | 平城区 | 恒居御华苑 | 114 |
6 | 平城区 | 御龙庭五期 | 119 |
7 | 平城区 | 美都·新筑 | 18 |
8 | 新荣区 | 御锦 · 上 | 41 |
9 | 云冈区 | 阳光·十里河 | 105 |
10 | 平城区 | 尚郡三期 | 122 |
排名 | 区域 | 楼盘名称 | 动态 |
---|---|---|---|
1 | 平城区 | 瑞湖·天泰苑 | 99 |
2 | 平城区 | 悦城帝景 | 122 |
3 | 平城区 | 绿洲西城 | 114 |
4 | 平城区 | 前进新苑 | 46 |
5 | 平城区 | 悦城丽景 | 103 |
6 | 平城区 | 文瀛御龙庭 | 103 |
7 | 平城区 | 大同碧桂园 | 113 |
8 | 平城区 | 瑞湖·云山府 | 119 |
9 | 平城区 | 月星国际家居 | 122 |
10 | 平城区 | 同煤新苑 | 109 |